1.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证明开具的主体有一定的要求,原则上只认可被告居住地居委会的证明及公安派出所的证明。
2.律师到居委会要求开证明,居委会往往以自己不了解情况及外来人口由公安派出所人口办管理为由拒绝开具,律师如果到公安机关开具,则首先要联系负责该社区的民警,一般民警认为,必须在当地办理居住证及按时刷卡备案的才能证实其实际居住,在这种情况下才愿意开具被告居住证明。
3.如果被告未办理居住证,或者办理居住后未按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刷卡备案,则被告即使实际在当地居住多年,公安机关也不开具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