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亏损股东如何分配的

帮助5人 4.1w浏览 匿名 2022-10-16 山东临沂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1、最好是根据本年度收益来进行分红。如果企业当年未有盈利状态可以向股东大会进行说明情况,出示账本来进行说明。企业如果处以盈亏状态的话那么最好是本年度不进行分红,等企业达到盈利状态之后再进行股东分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全文
    14 2022-10-16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86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亏损股东如何分配的
一键咨询
  • 泰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2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4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4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照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4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4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济南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6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4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4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照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威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1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济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1****80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4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7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烟台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滨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济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3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淄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3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沂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德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枣庄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7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6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5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青岛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沂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沂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烟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淄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6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2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8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3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聊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6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4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枣庄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照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7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潍坊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枣庄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7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潍坊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2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3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沂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6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3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枣庄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5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聊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0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0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0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3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德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7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济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济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济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烟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烟台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8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青岛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威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4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聊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3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威海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沂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0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淄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3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聊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济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潍坊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淄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威海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0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5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淄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0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4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5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7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日照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8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聊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7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6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7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丰台区134****334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朝阳区178****770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海淀区181****384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亏损企业如何向股东分配利润?
企业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话首先需要根据企业当年是否有盈利,如果企业当年是没有盈利的话,可以向股东说明没有进行盈利,当年不进行分配,或者是动员年度留存来对股东进行收益分配利润。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公司对外担保股东会决议的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之详细说明如下:
1、召集事宜。
若有限责任公司设有董事会,则该等股东大会应由董事会负责召集,且由董事长担任会议主持人:
若董事长无法履行其职务或拒绝履行其职务,则可由副董事长接手主持;
若副董事长也无能为力或者未能履行职务,应由半数以上的董事联署推举出一位董事来主持会议。
如有限责任公司未设置董事会,则该等股东大会应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举行。
若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未能够履行或者拒绝履行召集股东大会的职责,则应由监事会或者无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来进行召集和主持;
若监事会或监事也未能履行此项职责,则持有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会议。
2、通知事宜。
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应提前十五日向全体股东发出正式通知;
但若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则可不受此限制。
3、召开方式。
股东大会应对所讨论的各项议题作出明确的决定,并将这些决定形成会议纪要。
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都应该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确认。
4、表决机制。
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应由各股东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
但若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则应以公司章程为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75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限制性股票未到期被裁员会受影响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乃是股权激励策略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
此项方案旨在明确执行以下四条细则:
首先,所谓“股权激励”乃是针对特定类型的公司,例如上市公司,对其高层管理人员、董事会成员以及其它内部职员的长期性激励措施,其核心在于将公司股票视为核心标的;
其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则是在这一基础上,通过向管理者或者普通员工发放有限制的股票奖励,来实现进一步的激励效果;
第三,“限制性股票”则是指在满足一定条件后,由上市公司向特定的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股票;
最后,激励对象只有在达到事先设定的工作年限或者达成相应的业绩目标之后,才能够出售这些限制性股票,从而获得相应的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如果公司亏损,干股股东要承担亏损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如果公司亏损,干股股东要承担亏损吗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未经股东同意质押股权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股权质押事项是否需经得股东大会的同意,这需要进行详细深入的剖析:
首先,如果股东之间发生股权质押行为,无需其它股东的许可即可实施,但唯有在完成了股权质押登记之后方可设立。
依据相关法规规定,股权变更登记的目的在于对抗善意第三方,而股权质押登记则被视为其生效的必要条件;
其次,当公司为股东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时,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
此项议案应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过半数予以通过;
再者,若公司欲向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决策。
倘若公司章程对投资或担保的总额以及单项投资或担保的金额设有上限规定,则不得超出规定的限额;
最后,股权质押的标的物应当是可依法转让的股权。
若欲进行股权出质,则须由股权出质的企业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并就股权质押事宜做出决议。
符合申请股权质押资格的企业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尚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权质押时,需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与出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等资料,随后将上述材料递交至工商部门等待受理,待受理完毕后,还需等待审查结果。
在出质股权方面,出质人必须具备对股权的处分权,最直接的表现便是股权能够进行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07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律师让it技术追回损失的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退赃款亦称为赃款归还,通常是指犯罪分子主动将其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获取的全体赃款或赃物归还给被害人或其他相关受害单位以及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上缴至有关司法机关的行为。
然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犯罪分子经由违法行为或手段获取的全部财产,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即时向相关人士进行追索或要求进行赔偿,对于受害者或相关单位的合法财产,法院有权要求其立即予以返还,而对于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违禁物品或其为实施犯罪行为所预备的个人财产,法院则会依法进行没收,并将所有没收之财登记造册后上缴国家财政,任何个人及机构均不得擅自挪用或自行处置。
关于赃款归还的具体流程,我国法律对此有着明确的规定,主要可以划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所有赃款赃物随着案件的移交同时移交给相应级别的法院,由法院进行裁决处理;
其次,对于已结案的案件,赃款赃物则需要通过相关部门依法上缴至国库;
最后,依法将这些赃款赃物归还给相关的受害人以及受害机构或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公司亏损股东退股怎么处理?
公司亏损股东退股的处理方式是: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回购股权等方式来进行退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员工头发自己公司东西超过1w会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对于涉案金额达到了人民币1000元及以上的员工盗窃事件,将构成盗窃罪名成立条件,
因此,此类案件应提交至公安机关立案,并对嫌疑人采取刑事诉讼程序,以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其次,若涉案金额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已构成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亦有权对此类案件进行治安处罚。
在此过程中,尽管公安机关已经依法追究了员工的法律责任,但公司仍然保留向员工追偿民事赔偿的权利。
关于盗窃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客体要件:
盗窃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具体来说,该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集体或私人所有的各类财物,通常情况下,这些财物都属于动产范畴,
然而,当不动产上的附属物品能够与不动产相分离时,例如,田地里的农作物、山林中的树木以及建筑物上的门窗等,同样可以作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此外,诸如电力、煤气等能源资源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2.客观要件:
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其中,“窃取”是指行为人违背被害人的意愿,擅自将他人合法持有的财物转移为自身或第三方持有。
3.主体要件:
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的自然人,只要符合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就可以构成此罪。
4.主观要件:
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88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公司亏损股东怎么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执行不到位导致损失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如若人民法院在实施财产保全过程中,由于误判或不当操作导致执行行为出现重大失误并给相关人员带来重大经济损失,此时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财产保全阶段,法院有权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性措施来确保当事人权益的保护,但在此期间必须谨慎对待,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同时,当事人亦可自愿承担该项义务,即保管被扣押财产,但禁止擅自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和处分。
对于因为法院执行疏漏而导致执行人遭受损失的情形,执行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且民事执行赔偿应遵循与刑事赔偿程序相同的规定。
然而,法院执行回转需满足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首先,原执行依据已经得到全面执行;
其次,原执行依据已被依法撤销;
再次,执行回转需要有新的执行依据作为支撑;
最后,原执行权利人未主动履行新的执行依据以及执行回转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果公司亏损股东怎么撤股?
公司亏损股东撤股的方式有五种,第一种是股东将自己在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他人,第二种是公司减资,减少股东持有的股份,第三种是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自己的股份,第四种是公司解散,第五种是公司破产清算。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实控人股东被查封保全是否可以申请上市
[律师回复] 解析:
当股权遭到冻结,这并不意味着它将无法进行挂牌上市活动。
然而,当地行政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根据各项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审查时,若发现该公司股权遭冻结情况违反了证券发行的必要条件,则这份股权文件将无法获得审批。
如此一来,尽管股权可能存在争议或押记,但要想成功实现上市仍是相当困难的。
企业股权之所以会被冻结,主要有两大原因。
首先,企业股东可能因自身债务问题而面临债权人向司法机构提出的冻结请求;
其次,企业股东也可能因为为他人提供担保,而当他人无法履行债务义务时,企业股权便会被债权人申请冻结。
无论是哪种情况,都可能引发企业股权结构的变动。
对于一家股权结构不稳定的企业来说,想要顺利完成上市无疑是难上加难。
因此,当企业股权遭遇冻结时,企业应积极敦促相关债务人尽快解决债务问题,以确保股权能够早日解冻并恢复正常运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三条
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
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
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二十八条
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同一家公司的法人和股东能夫妻一起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公司股东是否可以由夫妻担任这一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其做出明确的限制性规定。
随着我国《公司法》的进一步完善和更新,已经允许了一些特殊情况下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可能性,
因此,夫妻双方联手发起成立只有两位股东或者仅仅有一位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律层面上并不存在任何实质性的阻碍。
从法理角度来看,夫妻作为公司股东的地位与通常意义上的股东地位是完全平等的。
而对于公司股东变更的具体操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如果某位股东想要将自己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除自己之外的其他人,那么他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所有股东,征得他们的同意;
其次,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
再次,公司应当召集新的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并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最后,转让方和受让方需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公司股东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