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格权受侵害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侵害自然人姓名、肖像、名誉等人身权利、人身利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主张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五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