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车主购买交强险后,保险公司填写一份购买交强险的信息,以作为已经购买某车某时间段的凭证。这就是交强险保单了,那么交强险保单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交强险保单注意事项:
1、填写《记录书》应当内容准确、字迹清楚,因填写错误或无法辩认造成无法保险理赔的,应由本人负责;如发现有故意制造虚假记录行为的,保险公司将予以拒绝赔偿。
2、为防止个别当事人不讲诚信而造成自身权益受损的情况,应认真查验对方的有关证件并核对《记录书》上的记录,有数码相机或手机的,可对车辆号牌、损坏部位及事故现场进行拍摄予以记录。
3、《记录书》的填写,可以在事发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进行,也可在“服务中心”的接待室内进行,由当事人协商选择。
4、当事人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必须提供反映各方情况的《记录书》。如:三方车辆的物损事故,每一当事人须提供含甲、乙、丙记录的《记录书》,即二张《记录书》。
5、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时段内发生可以自撤现场的物损交通事故,除按要求填写《记录书》外,还需报警处理。
6、发生不属于自行协商解决范围的物损交通事故,应迅速报警等候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交通赌赛。
7、上海市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服务中心各服务点,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受理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的理赔案件,节假日正常对外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