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为:赔偿项目:
(一)一般伤害赔偿范围:
1、医疗费:包括住院费、挂号费、门诊费、其他医疗费用。
2、误工费:以实际损失为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3、护理费:以护理人员的实际误工损失为准,或者参照护工标准。
4、交通费:住院期间实际发生的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公务员差旅费标准。
6、营养费:一般通过司法鉴定予以确认。
(二)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1、残疾赔偿金:从十级到一级,十级最轻,一级最重,区分农村、城镇、城乡结合标准,赔偿金数额根据伤残等级计算。
2、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关键要看伤残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然后区分被抚养年限及抚养人人数。
4、康复费:实际发生的,并且是必要的康复费用,一般需要鉴定。
5、护理费:主要指因康复治疗和后续治疗所发生的护理费用。
6、后续治疗费:需要鉴定予以确定或者带实际发生时再主张赔偿。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1、丧葬费:6个月的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2、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消费支出确定,区分被抚养年限及抚养人人数。
3、死亡赔偿金:分60岁以下,61到74周岁之间,75周岁以上分别计算。
4、交通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
5、误工损失: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造成的误工损失。
6、住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合理住宿费。
(四)精神损害抚慰金:区分侵权人是个人还是单位予以赔偿,赔偿数额在1000到100000元不等。
(五)财产损失:以实际损失为准。
(六)鉴定费、评估费:以正式票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