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结婚前,无论是一方出资还是双方出资,房本署名有双方的,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
第二,结婚后,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房屋算是共同财产,实际算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屋产权。
第三,结婚后,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是典型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