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的房产证除名,需要带的材料有:
首先,双方需做出财产的约定;
然后,带着约定协议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最后,带着两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公证书、房屋的面积测绘报告、房屋所有权证书等相关的材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