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对有关上诉的问题作出相应的规定。什么时候可以上诉分为以下几个问题来详细解答。
1、关于二审法院立案时间问题。
二审法院收到案卷材料后多少日内必须立案,法律没有规定。一审法院何时将案卷移交到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只有收到案卷后才能立案。但二审法院的立案庭收到案卷材料后不会马上就立案,因为要立案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如果材料不齐,还要通知一审法院补齐材料。也即在司法实践中,这一系列环节拖延一个月是很正常的。
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2、对于上诉案件,法院可根据情况可以开放审理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3、二审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