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并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灭,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都必须继续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根据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亲权行使方式的变化,而使父或母对未成年子女履行法定的义务的要求有所不同。
(一)未成年子女归父或者母一方抚养,随一方共同生活的,直接行使亲权或者权的一方,必须对子女从物质和生活上予以养育和照料,必须直接对子女履行教育义务,对子女进行管教和保护,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实施其他危害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没有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方或者母方,也必须关心未成年子女的成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