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标的的数字指本次执行的标的总额。标的为0是指没有需要通过执行支付的款项。
1.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
2.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