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是当事人的法定诉权,无时间限制。如果诉讼的时候超出法定诉讼时效,你依旧能够诉讼,但是丧失了胜诉权。诉讼时效通常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年内,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决裂格的商品未表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遗失或者损毁的。另外,环境污染损害的诉讼时效为3年。超出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所以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审判中法官不得对当事人释明超出诉讼时效的问题,就是为了保护丧失胜诉权的一方能够得到另一方的自愿履行。同时,需要注意:
1、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由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量。
2、诉讼时效因提诉讼讼、当事人一方提议要求或者认可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再次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