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但不一定只要是借条都具有法律效力。
书写借条时应注意的事项有:
1、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
借款时应写清楚借款人的全名,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2、借款时约定的还款期限: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
3、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实践中有不少债权人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
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