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2、在房屋被拆迁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
3、无法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4、如过所交易房屋为非法开发、无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强制拍卖的风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三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