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请问怎样划清挪用特定款物罪与一般挪用行为的界限

帮助5人 4.9w浏览 匿名 2022-10-27 江苏徐州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一般挪用行为与挪用特定款物罪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故意违反财经管理制度的挪用行为,主观方面都是出于直接故意,但二者毕竟是性质不同的犯罪,仍有许多明显的差异,表现为:

    1.犯罪客体不同。后者侵犯的是特定款物的所有权和特定款物的专款专用制度,前者挪用的范围更广一些;
    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后者的犯罪对象则必须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等特定用途的款物,包括钱和物;
    3.犯罪主体不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只能是掌管、经手、支配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直接责任人员。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全文
    8 2022-10-27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热门问答·刑事辩护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344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请问怎样划清挪用特定款物罪与一般挪用行为的界限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3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5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3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5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5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2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7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4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5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2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2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5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7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1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0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1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3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5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4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6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3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2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7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2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3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6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6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3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0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5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3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1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1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1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8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2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4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1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1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4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4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6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8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2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1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2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7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5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5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4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镇江178****612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8****681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6****8174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限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界限是侵犯的客体、对象、对危害结果的要求等都是不一样的,另外就是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针对公司的董事或职工的,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主体是能接触到救灾扶贫款的这些直接责任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挪用单位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界限
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2、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挪用什么物品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必须是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七项款物,既可以是款,也可以是物。包括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救灾、优抚、救济等款物;失业保险基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等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非法挪用公款如何界定?
挪用了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的所有款项;挪用了国家用于救灾、扶贫、救济、防汛、抢险、优抚和移民的特定款项;挪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等的私人资金款项。遇到挪用公款如何界定的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480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认定挪用特定款物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如何处罚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用于救灾、防汛、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担保一般责任连带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两者所承担责任形式的差异。
在一般保证中担任保证人角色的行为主体,仅限于在主债务人无法履行其债务时,才具有代为主债务人履行债务的相关义务,这种义务具有辅助和补充性质;
然而,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保证人会与主债务人共同成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有权在保证范围内,选择向债务人或者保证人进行求偿,无论是选择前者还是后者,债务人和保证人均不得拒绝。
其次,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承担等问题,均需遵循连带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
而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并不存在连带债务关系,只有当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债务之后,保证人才对主债务人拥有求偿权。
再者,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这意味着他们可以以此为由,拒绝履行保证义务,除非债权人已经向主债务人提出过催告要求;
但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并未享有此项权利,也就是说,他们不能以债权人是否曾催告主债务人作为自己是否应当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最后,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明确规定或者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约定的,如果没有任何规定或者约定,那么就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一般保证则仅仅是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