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证明包括下列内容:
1、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收入状况证明。
2、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所在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