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现驾校有违规操作的地方,可以向主管驾校的交通运输局进行投诉。交通运输局针对未经许可擅自开设驾校的机构以及异地培训挂名报考驾校机构将进行重点打击,同时还会从严处罚“黑驾校”、“黑教练车”以及教练巧设名目多收取学员费用、吃拿卡要等行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