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理超限超载汇报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全市治超工作自2009年1月1日开展以来,治理效果明显,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立良好的交通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治超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治超整治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政府领导、实施部门联动、坚持严格执法和源头监管”的工作原则,我局根据《实施意见》加强领导,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安排,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落实责任,密切协调,坚持源头监管与路面治理相结合,重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治超站点检测与道路流动稽查相结合,严防死守,群防群控,多管其下,打治结合,持续加大治超力度,始终保持了高密度、高频率、高强度的攻坚态势,不断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取得了阶段成效。
(一)加大治超宣传力度,将治超宣传工作贯穿于始终
以超限超载的危害、治超目的、意义、标准、依据以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有关要求为主要内容,印制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安放在我市主要公路沿线、重点区域进行宣传,并汇同新闻媒体深入到双盛、马井、禾丰等砂石集散地和大型砂石企业、厂矿派发宣传资料上千份,要求源头装运必须平箱以下并加盖蓬布运输,对较典型的违法装运行为予以曝光。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使治超工作深入人心,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治超工作的关注程度。
(二)以城乡道路交通环境专项整治为契机,切实强化路面执法
根据《实施意见》的职责分工,以治超检测站点为依托,加大路面执法力度。结合我市实际,设立24小时固定检查站1个(龙桥检测站)和流动检查5个班,采取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在广青路、德什路、S105线、S106线等主要路段、路口、出入口等重要通道负责巡查,强化路面稽查,车辆严重超限超载态势得到有效治理,截止目前共检查车辆15520辆,查处超限11340台次,对超限超载按照“自行卸载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治理原则实施治理。
(三)配合落实“部门联动、源头治理”原则,实施抄告制
按照《实施意见》,加大路面超限治理,同时对超限车辆实行登记、抄告,根据超限货物源头,抄告至水利部门及相关镇政府,坚持从货运源头进行治理和监管。
通过加大对路面的超限治理以及城乡道路交通环境专项整治后,货运车辆大部分能做到平箱以下,加盖蓬布行驶,基本控制在上级交通部门允许超限超载10%的规定值以内。特别是55吨以上和长途运输超限超载车辆基本消除,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有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形式得到好转,货运车辆交通安全事故明显降低,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路和桥梁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