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忠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约定的,两人要对家庭、配偶、子女等有道德感和责任感,同时规定违背约定时承担支付赔偿金或财务等责任。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忠诚协议常见的多为三段论来表述:
第
一、夫妻应当忠诚。
第
二、不忠诚则离婚。
第
三、离婚时过错方按照协议约定赔偿损失、分割财产或子归忠诚方等。首先,忠诚协议的生效时间并不像普通协议一样始于协议签订之时。虽然,协议一般是在婚前签订的,但协议的生效却是以婚姻关系的建立为前提。也就是说,只有在结婚后,这份协议的才开始生效。因此,它所约束的主体是夫妻双方,而不是其他关系的主体。其次,从协议约定的内容来看,协议中被要求的对象是在婚姻期间有过错的一方。也就是说,赔偿的请求只能向过错方提出,而不能涉及的其他关系人。最后,从协议的法律效力来看,目前夫妻忠诚协议并没有受到法律的明确保护。加以约束,有利于维系婚姻的稳固,且双方是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署协议,应当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