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意明确租赁期限;
2、明确房租和水电煤气费;
3、清点屋内设施;
4、一切以书面租赁合同为准;
5、约定租赁期间对房屋的修缮责任等。
6、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