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生活是夫妻双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如果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夫妻关系只是名分。因此,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合分居满2年,法院应该准予离婚。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法院才予以判离。一般情况下,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
第一,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不过夫妻性生活。当然,以上事实要用证据证实,或者对方承认。如果只有一方另行租房的租凭合同,或是夫妻同在一个屋檐下、一套房子住,实践中是不是分床不好说清,法院也不好认定为分居。 这就是夫妻分居的认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