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丈夫的父母都不在世且你丈夫没有你们以外的其他子女、也未立其它遗嘱的情况下,你可以携带你丈夫的死亡证明、他父母不在世的有关证明、你们的婚姻证明和其它有关车号的材料到有关部门直接转到你的名下;如果你丈夫的父母有任何一个在世,或(和)还有其他你们共同以外的子女,你必须争得他们的同意,并取得有关的公证书才能办理。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这个车号名额(在这里指的是有偿获得的)是你们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该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本人享有50%的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你丈夫享有的50%部分要进行继承分割,你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你丈夫的父母如果还在,以及你们婚外他还有子女,他们将和你一样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同等的继承权。进而又牵涉到你丈夫的兄弟姐妹等这些继承关系人。所以你必须争得他们的同意或进行分割并办理相关的公证手续后,才能合法有效的办理在你的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