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1997国土籍字第2号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从以上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的规定可得知:
1、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并且以登记为抵押生效的要件;
2、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也可以在企业间抵押;
3、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在企业间抵押需要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在拍卖后,抵押权人需在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方可以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