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程序
1.用人单位提交社会保险登记申请材料;
2.社保经办人员受理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准予受理,有问题的一次性告知原因退回;
3.社保经办人员受理后在系统中录入变更信息, 单位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后,系统确认变更信息;
4.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办理时限
柜台受理材料,材料符合规定的即时办理。
办理时间
市局: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周六周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休息。
区办: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