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监察委的成立,职务犯罪侦查权会转隶至监察委,但不能简单的说检察机关被剥夺侦查权。
我国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侦查权天然继承,只是权限大小的问题。伴随监察委的成立,国家监察法会相应出台,同时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也会伴随变动,但我个人认为侦查权不会被剥夺,而是会以一中补充侦查,或是机动侦查的形式存在。
上述形式的侦查权不会向公安机关一般长期一线从事侦查抓捕活动,而是更多的处于扎实证据,支持公诉的目的进行,这也与当今“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相吻合。
最后再聊聊侦查权本身,侦查权赋予的是包含讯问、询问、查阅、勘验、留置等措施的行为,而这些措施司法机关自然继承,因此检察机关的侦查权以后更多的会是一中补充侦查,指导侦查。而这也是出于政法系统的权利制衡。
以上是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职务犯罪侦查权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