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的长期债权投资包括哪些及长期债权投资初始成本怎么确定这个问题
长期债券投资初始成本的确定
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果所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金额较小,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其成本;如果金额较大,则应在债券存续期内,于计提利息、摊销溢折价时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通过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式取得的长期债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将在后面部分进行介绍。
(二)长期债权投资的利息的确认
1.长期债券溢折价的确定和摊销。
长期债券溢折价=(债券初始投资成本-相关费用-应收利息)-债券面值
其中,“债券初始投资成本”是指企业购入长期债券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余额;“相关费用”是指构成债券初始投资成本的费用;“应收利息”是指构成债券初始投资成本的债券利息,即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尚未到付息期的债券利息。
长期债券溢折价应在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其方法可以是直线法,也可以是实际利率法。
直线法是将长期债券溢折价按债券的还款期限(或付息期数)平均分摊,每期摊销额相等。
在实际利率法下,债券每期应计利息等于债券的每期期初账面价值(包括债券面值和溢折价)乘以实际利率。由于债券的账面价值随着债券溢折价的分摊而减少或增加,所计算出的应计利息随之逐期减少或增加。每期应计利息和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差,即为每期溢折价的摊销数。
2.长期债权投资利息的处理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长期债权投资利息应当按期计提,计提的利息按债券面值及利率计算,并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假如不考虑溢折价摊销)。
持有的到期一次还本利息的债权投资,应计未收利息于确认投资收益时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权投资,应计未收利息于确认投资收益时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
实际收到的分期付息长期债权投资利息,冲减已计的应收利息;实际收到的一次还本付息利息,冲减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