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经过中,采取货币赔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赔偿款买下商品房与普通人买下商品房无任何差别,都是用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通常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
1、凭拆迁证明和身份证签订购房合同并结算房款。
2、按合同限定交房款并取回发票。
3、凭拆迁证和购房合同等到房屋交易中心大厅解决房屋证手续。
4、视房屋面积大小减免部分或全部契税。
5、凭房屋证和契证到国土资源局解决土地证手续。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拥有房屋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拥有回迁协议。这两种情况应该差别对待。
(一)业主已经获到该商品小区的《房屋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能够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经过中,《房屋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有《房屋证》的回迁房都是能够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
(二)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这些房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个人商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