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邻居具体是犯了什么罪,但是既然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了,那罪过就不轻, 所谓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疾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需要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违反传染病法规而实施的行为,可能发生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采取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状态。本罪侵害的客体为国家关于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疾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30条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实施了法律规定的诸如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等几种情形之一;主观方面须为过失;具有引起甲类传染病疾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缺乏其中任何一个基本条件,一般情况下不能构成本罪。比如因为自然灾害的原因引起的饮用水不合格,并不是行为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而造成的;或者虽然拒绝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预防措施,但是却没有引起引起甲类传染病疾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一般不能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具备上述妨害传染病防治行为,主观心态为故意或者间接故意的话,虽然不能以本罪定罪处罚,造成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的,却有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