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的规定,哥哥是对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父母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妹妹跟哥哥协商同意。妹妹也可以多分或者全部继承)。朋友您好,以上是为您提供女儿出嫁了还能继承娘家的财产吗的答案,希望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