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议事规则
(一)规章概述
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公司经营规模较小的,设一至两名监事。监事会的基本职权有: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特别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股东的权益。因此,监事会是对股东负责的。为保证监事会正常开展工作,应当有相应的议事规则。
(二)主要内容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监事会的权利义务、监事的职责、监事会议事程序、监事会决议的执行等。
(三)
监事会议事规则范本制作要求
制定该规则的要求是:要考虑充分保障监事行使监督公司管理活动的权利;明确监事在监督检查公司活动时的权利,包括检查权、建议权、督促权等;对于重大的违法违纪行为随时可以提出监督意见;必要时,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