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抵押法律风险与现实需求的冲突:一是不能做到“地尽其用”,严格限制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并不能有效地保护耕地。一户多宅,乱占地建房、多占地建房现象明显,还存在“空中村”现象;二是不能长期承担社会保障。农民大量涌人城市,严格限制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无法真正解放农村生产力,同时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应只依靠土地来提供社会保障;三是发达地区城郊部分农民在空余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对外出售,形成了“隐形市场”.增加了当事人的交易成本和风险,不利于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的保护;四是不利于农民融资。大多数农村家庭拥有的不动产主要是住宅和宅基地使用权,而现行法律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导致抵押担保困难,进而很难获得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