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总部对下属各项目公司应该既放权让利,又非放任不管,因此在绩效管理上,在注重结果的同时也要关注过程,采用“项目承包+年度考核”的方式(尤其适合于开发周期3年以上的项目)对项目公司进行绩效考核和经营激励。项目经营承包在成立项目公司后,由项目公司的经营班子(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骨干员工。承包经营责任小组,与集团总部签订项目经营承包合同。承包小组内的责任和利益分配比例由项目总经理确定,并可视人员的贡献、变动等调整比例,上报集团总部备案。)
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及外部宏观环境的影响,企业规模化、集团化将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当直接从事项目开发的房地产企业集团成为纯粹承担管理职能的集团总部后,就要转变角色,划清职能,尽快理顺集团总部与项目公司的关系,集团总部不再直接从事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而成为整个集团的决策中心,资源调配中心、服务和监督中心,项目公司则成为集团的利润中心和成本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