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虐待妻子,妻子不可以请求撤销婚姻,但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规定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况有以下两种:
1、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因此,妻子不能因为丈夫的虐待行为而撤销婚姻,但是一方的虐待行为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妻子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