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丈夫虐待妻子,法院能不能撤销婚姻
丈夫虐待妻子,妻子不可以请求撤销婚姻,但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规定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况有以下两种:
1、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因此,妻子不能因为丈夫的虐待行为而撤销婚姻,但是一方的虐待行为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妻子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可撤销婚姻撤销前是不是有效的
可撤销婚姻撤销前是有效的。根据相关规定,因胁迫结婚的,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结婚的,受害人有权在一年之内行使婚姻撤销权,若在此期限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婚姻关系继续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民法典中骗婚是不是构成可撤销婚姻
骗婚一般不构成可撤销婚姻。但隐瞒重大疾病的欺骗行为,致使双方登记结婚的,是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根据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包括,因胁迫结婚,以及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但在婚前不如实告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丈夫虐待妻子,法院能不能撤销婚姻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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