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你咨询的客户销售合同分析怎么写这个问题,范文如下:
合同中没有约定不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情况下对方要承担何种责任。在合同中可以要求支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价格含税与否及发票种类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 价格是否含税,会给价格上造成很大差异,另外,发票的种类不同,税率也不同。
(6)付款方式约定不明确。 一般要求以银行汇款、转账等方式。 二、合同中交货环节的约定:
(1)交货约定不一致。 在同一份合同中不得出现不同的交货条件或时间,否则对后续交货会带来重大影响。比如“……买方同意在卖方通知后首付人民币捌万元整,卖方三天内发货…”同时又约定“合同设备交货期为收到定金后30天”。两款所约定的交货期限不一致。 还有在同一份合同中,前面的条款约定送货,后面的条款约定提货,导致无法确定交货方式。货物的交付方式与运费的负担,直接导致两种不同的风险承担责任;送货运费由卖方承担的,在货物到达买方公司前的一切灭失风险由卖方承担;提货运费由买方承担的,在货物出了卖方厂门后,风险由买方承担。
(2)交货前通知以传真形式。 比如合同中约定:“卖方应在交货前7天,将合同号、货
物名称、预计数量、金额……以传真形式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接收设备。”实际操作中,交货方会传真通知客户,但客户一般不会回复或以电话等口头方式回复,难以证明卖方已履行该义务,应要求对方收件后确认回传,或以快递形式回函确认。 三、合同中验收环节的约定:
(1)验收期限未约定。 合同经常会未约定买方应在何期限内完成验收,按验收的常规,一般应在何时间内验收完毕,比如7日内,如没有约定,按法律规定二年内验收有效,显然不利于保护卖方,买方保管的时间越长,对卖方的风险越大。同时应在合同中约定,对所交付的货物有异议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向卖方书面提出。
(2)检验的标准约定不明(质量要求)。 合同中对检验的标准如果约定不明,很难区分货物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一旦因产品质量产生纠纷,责任较难区分,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不仅是货款问题,往往会牵连到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损失有时是产品本身价值的几倍,几十倍,甚至更高。 四、合同的签字盖章形式: 能够有权利代表公司签约的个人有:法定代表人或有书面授权的代表人,虽然法律上有表见代理的概念,但要求较高,非法律人员很难把握。有效盖章是: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以上份份不明等情况,许多案例中出现由于签收单签收瑕疵或送货单遗失,导致不能主张到期货款,权益受损。 为了弥补送货单签收瑕疵或送货单遗失等情况,及时与对方对帐显得尤其重要,以便及时与对方确认交易情况与所欠货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