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掉后6种情况可落户
对于改善换房的市民,户口需要迁出,新房还没有拿到的情况,可以申请社区托管户口。社区托管户口需要满足以下6种情形之一:
1.房屋出售(市外购房入户者须本市户籍满5年)的;
2.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无处落户的;
3.历史遗留的空挂户,房主户口迁出,房屋已出售,现在无处落户的;
4.2004年3月8日南京市“一站式”办理户口前,办理市内迁移未及时落户,后发生变化无处落户,持有《户口迁移证》的;
5.2003年8月7日前,因刑事拘留、逮捕、劳教及服刑被本市注销户口,现持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等证件因落户地发生变化或亲属(接受人)不同意接纳而未能落户的;
6.其他原因造成的疑难户口。
特别提醒:外地人购房落户南京后,必须满5年才能申请社区托管户。
外地人入南京户口须知
1.外地人买房落户南京的条件:住房面积60平方米以上
在南京市购买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达到60平方米,可办理3人户,每递增20平方米,增加直系亲属1名。如果未满60平方米,如果属于南京集体户口,或配偶为南京户口,均可迁入南京户口。
2.外地人买房落户南京需要的材料
书面申请报告,由申请人打;原籍户籍证明,必须有公安部门的户籍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证明直系亲属的的公证书;买卖契约复印件。由申办人准备好以上资料到所购买房屋所在地的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相关事宜。
3.其他注意事项
(1)需要入户的外地人口,如果夫妻均为外地人,产权证上有一方姓名就可以入一家三口的户口;
(2)如果夫妻双方一方为本地人口(南京市户口),另一方为外地人,外地人入户人员一定要是产权人或共有权人,否则无法入户。
特别提醒:同一套房5年之内,不能落户(外地户口)两次。《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南京市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5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外地户口)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