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地户口在南京市购买房屋需提供:
一年(含)以上南京市纳税证明,或者一年(含)以上南京市社保。
1、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
4、户口本。
5、一年以上(含)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如果需要迁入户口有以下两种情况:
1、在南京工作,户口已经迁入南京市集体户口(户口落在公司或者是人才市场的),这样对所购房面积没有什么要求。
2、户口没有在南京本地的,就需要购买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的房屋才能落户。满足以上条件的就能在当地社保局或地税局开据相关证明,即可在南京购房。
另外:根据南京限购细则,凡是家庭已有2套以上住房的,就不允许再购买新的住房。
根据《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规定,在南京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在我市落户,购房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直系亲属1人落户。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购买二手房时,业主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其住房后,方可办理交易和户口落户申请手续,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受理购房入户申请。
60平方米是一个槛。一般情况下,在南京市购买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可办理3户,每递增20平方米,增加直系亲属1名。如果未满60平方米,属于南京集体户口,或配偶为南京户口,均可迁入南京户口。
单身公寓是商业性质的房产,所以不能落户,如果在南京购置住宅产权房可落户。
根据相关的规定,一般需要在南京购买商品住宅房60平米以上,并且需要实际生活入住,那么才可以在南京进行落户,如果购买的是属于单身公寓的商业性质的房产,那么是不能够进行落户的。但如果事先已经迁入了集体户口,则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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