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第三百四十三条lt;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定义、量刑gt;的第二款关于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犯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是指在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违反矿产资源法及有关规定,采易弃难,采富弃贫,严重违反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的指标进行采矿的行为。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一旦被破坏,几乎是难以补救的。有些矿种在世界范围内都是稀有矿种,如铌、钽、铍一旦被破坏,对人类的财富都是一项损失;还有些矿种虽然不是稀有的矿种,比如煤、石油,但过度的破坏性的开采也会造成矿产资源的破坏和损耗。因此,本款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