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宅地基无论怎么买卖,都属于无效。
2、宅基地的所有权应当属于集体组织,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在该土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但是不能将宅基地转让给他人,当事人就宅基地签订买卖合同的,应当不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延伸】
问: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有哪些?
答: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特征: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
2、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土地。
3、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具有特定性,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4、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具有无偿性。
5、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