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规制造枪支罪是指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制造、销售枪支的行为。
2、关于违规制造枪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本罪所侵犯的客体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枪支,包括公务用枪如军用 手枪、步枪、冲锋机枪等;民用用枪如有膛线猎枪、散弹枪、火药枪等狩猎用枪,小口径步枪、手枪、汽步枪、汽手枪等体育射击运动用枪支,麻醉动物用的注射枪等。其不仅指整枪,而且还包括枪支的主要零部件及用于枪支的弹药。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擅自制造销售枪支的行为。《枪支管理法》第16条规定:国家对制造、销售民用枪支的数量,实行限额管理。
(三)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必须有以非法销售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此目的,则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