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对经济补偿的计发标准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
1经济补偿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按照我国的统计口径,工资一般包括: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包括计件超额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其他工资。
2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3经济补偿分段计算。目前,可以明确的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是:第
一,经济补偿应当分段计算;第
二,分段计算的时间划分分别是2007年12月31日和2008年1月1日,前者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计算经济补偿的时间段,后者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计算经济补偿的时间段;第
三,分段计算经济补偿的依据分别是劳动法及其配套规定、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