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兴义*有限公司合同编号:2015*乙方:富*有限公司签字地点:*市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基地建立水产养殖及水产品加工销售合作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负责提供合格的苗种(质量要求:纯度≥95%,成活率≥90%),种子价格每公斤20元,亩用1000公斤,折合人民币20000元亩;乙方负责养殖技术,技术员月薪按5000元发放,先由乙方垫付;因苗种质量问题或养殖技术不到位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甲方负责提供生产用地,土地按每年每亩1500元计入成本;工人及技术员生活费按每月500元计,先由甲方垫付,用工数量及人员工资由双方根据生产情况协商确定,工人工资及生产费用先由甲方垫付。
三、乙方负责产品(成品)的加工、销售、出口,销售价格须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确定其售价,产生的利润(除去各种成本后)按甲方占51%,乙方占49%的比例进行分成。
四、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双方免责。
五、双方合作时间:2015年5月15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根据市场等情况再协商是否继续合作。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