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 配偶、子女、父母;如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
2、 死者的死亡证明(①火化证、
②墓穴证)和注销户口证 明(派出所出具);
3、 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指被继承人的 配偶、父母、子女的情况,《亲属关系证明格式》参考背面格式出具)及档案复印件(封面及记载亲属关系页-盖相符章);
4、 财产证明(如①《房屋所有权证》;
②银行存折;
③股 票清单;
④机动车登记证书及其他财产证明);
5、 其他相关证明(①独生子女证;
②结婚证;
③离婚证;
④离婚协议;
⑤法院《民事调解书》;
⑥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
⑦未婚证明;
⑧未再婚证明及以前婚姻状况终止的证明;
⑨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