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三千元以上的就构成立案标准。
法律依据: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我省敲诈勒索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