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是一名明年即将毕业的研究生,我在选择企业方面犹豫不决,究竟是选国内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外资企业福利待遇是否比国内的企业好?

帮助5人 10w+浏览 匿名 2017-11-04 重庆铜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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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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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外资企业福利待遇的相关回复:这是很多人都特别关心的话题。首先,我们来看看外企的薪酬设置原则,在理解其原则之后,我们自己就能大致明白自己的身价到底值多少钱了。500强外企由于其自身多年的高速发展,已经形成了比较合理的薪酬机制和考评体系,他们会紧密关注市场的平均水准,每年,外企都会委托一些薪酬调查机构,了解市场的薪资情况及走势,然后再根据本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来决定自己的薪酬标准。通常来说,高速发展的中小型企业,其薪酬往往会比行业的平均水准高一些,他们为了保持其高速发展的势头,这些公司会吸引市场里面比较优秀的人才加盟,因此他们就必须付出比市场平均水准高一些的报酬来吸引人才,而且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公司的利润会通常比较高,他们也有能力支付得起较高的报酬。比如说两个实力相当的大公司就必须得支付更高的薪酬才能吸引到人才。对于有比较成熟工作经验的人才,这几年尽管网络产品的市场增长已经减速了,但是比较起来,其速度依然高于计算机行业
    全文
    10 2017-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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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外资企业工作的国内人员,税前扣除额度也是1600元,外籍人员(含港澳台)税前扣除额度为4800元。
    2、请假扣款可以税前扣除,实际上做工资的时候直接做1500元就可以了,这样不需要纳税。
    3、外资企业不得计提福利费,发生的福利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管理费用,通讯补贴、防暑降温补贴都属于工资补贴范畴,直接计入工资,并需要做为个人所得税计算基数。
    4、福利费不能超过实际列支工资的14%,否则要做纳税调整,其他没有限制。
    全文
    7 2020-12-11 10: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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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福利待遇主要有哪些
企业的福利待遇主要有基本月薪,综合补贴,年终奖金,销售奖金,奖励计划,医疗保险,退休金计划以及其他保险和休假制度。除了社会保险,基本月薪和休假制度之外,其他的福利待遇主要还是由公司自己来确定的,有些大型公司给员工提供的福利待遇都是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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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缓期应该比实刑长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缓刑,是指在特定的期间之内,对于已经被判定须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可不执行正式的刑罚程序,而是按照他们自身在这段考察期限内的行为表现,决定是否对其实施原有确定的刑事制裁。
相较于直接执行刑罚的实刑判决,缓刑的执行期间通常更为长久,且期限超过了主刑期。
之所以如此安排,主要原因在于缓刑旨在为犯罪分子提供一段教育和改造的时间,使其有望重新回归社会生活,从而缓解监狱系统的压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缓刑的考察期限应为主刑期之上的一年或更短时间,且最短时限不得低于两个月。
从这个角度来说,在大多数情形中,缓刑的实际执行时间确实要长于实刑。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实刑的执行时间可能会超过缓刑,这主要取决于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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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合同福利待遇有哪些?
这个福利包括社会福利和员工福利。在企业内部,有时候会给员工购买公积金,有的单位会给员工购买的公积金比例非常高,所以这个也算是一种社会福利,因为不是每一个公司都会给员工购买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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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个人独资企业的股东可以是公司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通常情况下需要耗时整整一个月左右时间。
检察院应对经由公安机关提交起诉的案件,必须在规定的一个月期限内完成审理并做出审理结果的决定;倘若涉及到重大且复杂的案件情节,可考虑将审理期限适当延长半个月。
另外,检察院对来自监察机关及公安机关所移交的案件,同样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审理和判决的决定,若案件内容重大且复杂,则可将审议期限适度延长十五天;若当事人承认有罪,并承诺遵守相关法律判处的罚金,且符合快速审判程序的适用要求,当局应在十日内做出上述决定;
至于那些可能被判刑期超过一年的案件,则可以适当延长至十五天以供紧张的审查和判决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若涉及变更管辖权问题,那么自新接收该案的检察院收悉案件之日起,才开始计算新的审查起诉期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苏州市内迁户口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1、土地补偿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补偿金应以耕地在征收前所产生的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作为计算基准。
2、安置补助费。
这部分费用是针对需要得到安置的农业人口而设立的,具体算法是,将被征收的耕地数量相除于原有的征收单位所拥有的人均耕地面基,再乘以相应倍数。
所定政策显示,每一位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所对应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应为其所属耕地在征收前所产生的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
然而,每公顷被征收的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多不可超过原所征收的前三年年均产出总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助费。
此项费用为对新近播种的农作物进行补偿,参考单季收获值,给予该数字的三分之一作为补偿。
考虑到作物处在生长阶段时的差异,最大补偿额可达到单季产值的比例。
至于那些具有多年生的性质,需进行移植的经济林木,由征收单位支付其移植费用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若无法进行移植而必须采取砍伐方式的,则由征收单位根据其树木实际价值给予补偿。
对于已经成年的成材树林,土地拥有者有权自主决定进行砍伐,无须获得任何补偿。
4、其他辅助物的补偿。
在被征收的土地上存在农田水利设施以及其他相关的配套建筑物和附属设备、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对这类物品的补偿,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标准执行,对其给予迁移费用或补偿费用的支持与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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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搞好薪酬和福利管理?
企业做好薪酬和福利管理,就可以实现成本和效益的有机结合,是效率和公平的统一。企业应该优化薪酬体系设计,通过绩效工资的形式调动员工积极性。并且在日常工作中,做好薪酬的发放。另外,针对福利待遇方面,企业可以提供灵活的福利方式,针对员工的不同需求,推出多种福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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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资福利有哪些
员工福利是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员工福利一般包括健康保险、带薪假期或退休金等形式。这些奖励作为企业成员福利的一部分,奖给职工个人或者员工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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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恶意毁坏游戏内财产可以立案不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倘若玩家所拥有的电子游戏虚拟财产遭到了超过五千元人民币的损失,那么他们便有权利向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这其中涵盖了以下几点:
首先,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只要个人财产受到了侵犯并由此产生了损失,无论损失程度大小,公民皆可向地方公安局进行报案。
其次,对于那些财产损失较小且金额不足以构成犯罪的案件,属于行政案件范畴,公安部门将会进行处理。
然而,对于重大乃至特别严重的损失,超过一定数额后,我们通常称之为“经济犯罪”或“特殊经济犯罪”,如此性质的案件,涉案人员可能存在罪责。
此时,就需要看具体的案情和罪名是何种类型。
例如,盗窃、侵占、故意损毁他人财产、诈骗等多种案件,它们各自的立案标准皆有所不同。
总之,无论是哪种情况,在立案过程中,必须满足以下三项基本要求:
1.符合犯罪事实。
换句话说,就是已经受理的案件,涉案人员的行为已经对刑法的规则底线构成了成功突破,达到了犯罪的程度。
这种犯罪事实已经客观存在,而不仅仅是主观臆测。
2.责任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必须依法给予惩罚性的刑事制裁。
即便他的行为仅仅触及刑法的边缘,但依照法律的规定,并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话,同样不应该立案。
3.司法管辖权问题。
公安机构只有在法律所规定的属于自身掌管的案件范围之内才有权进行调查处理。
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的案件,算是超权管辖,无权进行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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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福利费标准
关于在现代企业制度当中,员工的福利费用都包括一些什么,以及对于这些费用到底有没有明确的标准划线要求其实都是没有的,可以按照公司自己的情况来给员工发放福利,在这一方面国家是没有权力,也是没有必要进行干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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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内设机构可以作为被告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内设机构依据明确授權的法律、法规或规制文件,得以独自以自身名义执行行政行为,则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可列为被告主体;反之,倘若并无此类明文规定,则在内设机构涉及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应当将该机构所属的行政部门设置为被告。
再者,若行政部门在未获得相应立法授权的背景下,基于委托协议方式,赋予其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行使行政权责,此种情形在法律范畴内视为委托关系,届时,被委托的内设机构或派出机构在涉及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无法成为被告实体,只能由委托的行政部门承当被告责任。
法律依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
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
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
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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