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的。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悬赏广告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悬赏人作出悬赏广告;
二是应征人完成悬赏广告确定的特定行为;
三是应征人请求支付悬赏广告声明的报酬。
对于悬赏广告的属性,历来存在争议,主要有"单方允诺说"与"要约说"两种观点。
"单方允诺说"。该观点主张,悬赏广告为附生效条件的单方法律行为(单方允诺),相对人完成指定行为时,所附生效条件成就,该单方法律行为生效,在悬赏人与完成指定行为者之间成指定行为时,所成立单方允诺之债。
"要约说"。该观点主张,悬赏广告为对不特定人的要约,悬赏广告作出时,要约生效,相对人完成指定行为时,承诺生效,在悬赏人与完成指定行为者之间成立悬赏广告合同之债。
根据《民法典》的立法原意,倾向于采取“要约说”。因此,在法考中,若是客观题则采用要约说;若是主观题,可进行观点展示,两种观点言之有理皆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