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法婚姻存在。
具体讲,就是在起诉离婚时:第
一,有结婚证。第
二,不存在重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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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具体管辖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的管辖,规定比较繁杂,最好去咨询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是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
一般来讲,如果夫妻双方都未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比如被劳教或监禁),就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即原告须在被告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如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则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准备诉讼材料。
一、诉讼材料包括:
1、诉状;
2、身份证;
3、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文件;
4、户口本(有子女的);
5、出生证明(有子女的);
6、证据(原告根据诉讼请求提交,被告根据答辩目的提交)。
二、诉状不需要写的太复杂,言简意赅,说明问题即可。建议咨询律师。
三、证据要根据你的诉讼请求来提交。比如你要求分割房产,就应该提交房产存在以及价值的证据。如果你认为被告存在虐待行为,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就应该提交能证明被告存在虐待行为的证据。
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诉讼材料,申请立案。
立案庭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向原告发送《缴费通知书》(有的法院还有《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受理通知书》等文书)。原告凭《缴费通知书》缴纳诉讼费后,立案工作即告完成。
一般来讲,自立案之日起1-2周内,案件会由立案庭分配到审判庭或速裁庭具体办案法官手中。
办案法官接到案件后,会在1-2周内要求被告来领取传票应诉。在被告领取传票后,办案法官可能会要求原被告双方来法院进行一次庭前调解。这次调解一般没有记录,只是口头询问双方的态度意见。如果双方愿意调解,法官可能会要求原告撤诉或者按照双方的要求出具准许离婚的《民事调解书》;如果无法调解,法官一般会在1-3周内安排开庭(这个时间只是一般情况,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审限的规定,即使再迟些,也是合法的)。
开庭至少3日前,法官会通知双方来领取传票,确定开庭的时间、地点。
开庭时,原告被告须携带全部诉讼材料,并携带证据原件。开庭的程序一般是:
1、书记员查验出庭人员身份;
2、法官宣布法庭纪律(未经许可不准发言,关闭手机,等等);
3、法官依次询问原告、被告是否申请法官回避;
4、原告读诉状;
5、被告读答辩状;
6、法官依次询问原、被告是否愿意调解(如都愿意调解并能达成调解协议,则同上面的第七步;如无法调解,则继续下面的步骤);
7、原告出示证据并质证;
8、被告出示证据并质证;
9、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10、被告发表辩论意见;1
1、原被告依次发表最后辩论意见;1
2、法官宣布休庭,诉讼参加人检查庭审笔录,如无误,即签字确认(一般来讲,当事人每页都签字,并在最后一页签署时间。代理人只需在最后一页签字并签署时间)。
法官根据庭审情况,做出裁判意见,能调解的,制作《民事调解书》;撤诉的或者根据法律需要移送管辖的,制作《民事裁定书》;不能调解也不撤诉的,制作《民事判决书》。
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来领取调解书、裁定书或判决书。
当事人签收裁判文书。对于可以上诉的裁判文书,要注意一定要在上诉期内上诉(裁判文书会在最后一页写明上诉期,裁定是10日,判决是15日)。
1、合法的离婚途径只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除此之外,再无他法。
2、法律没有什么“分居2年”“自动离婚”这样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你们就算分居200年,也不会“自动离婚”。
3、夫妻双方谁先起诉谁,并不会影响法院判决的结果。
4、1994年2月1日前已存在的婚姻关系,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这之后的,一律不认定为事实婚姻,以非婚同居关系处理。
即1994年2月1日之后,必须有结婚证,才算存在婚姻关系。
5、在女方怀孕或终止妊娠一年内,非因特殊原因(如确证子女非双方婚生子),原则上男方不得起诉离婚(但女方不受此限)。
6、离婚案件,就三大问题: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直接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和财产分割(包括已有财产的分割和共同债权债务的分割)。
7、如果没有吸毒赌博遗弃虐待行为或其他恶劣行为且能证明的,一般第一次不会判离。这次原告也不要上诉,等半年以后,再第二次起诉,这次一般可以判离。这个时间总共需要1年左右。
8、如果一方第一次起诉被终审判决判不离的话,该方在6个月内不得再起诉。但另一方不受此限。
9、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审限是3个月,普通程序是6个月。这个是一般性规定,案情复杂的可能会被延长。
10、诉讼离婚的费用,主要是诉讼费(诉讼请求在20万元以下的,收费不超过300元;具体标准请查阅《诉讼费缴纳标准》或向当地法院咨询)。如果申请财产保全、先于执行的话,也会有费用。另外就是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