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检察院可以根据案情进行传唤,而且在传讯的时候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到案。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案件本身并没有撤销,而是按照刑事案件的程序继续办理,公安机关可以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接到案件以后,传唤犯罪嫌疑人是正常的法律程序,后面的情况就是移送法院开庭审理,如果法院判决有期徒刑,被告人还必须服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