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特殊的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刑罚适用缓刑事的罪犯,进行社区矫正,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监管规定的,考验期满认为原判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不再执行实际执行。但刑罚实际不再执行,并不表示当事人没有被判刑,当事人仍然会有相应的犯罪记录,也就是案底,主要包括: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而且,该犯罪记录将被长期保存,不可以删除。所以,罪犯一旦被人民法院判定适用缓刑,只是说明其罪行较轻,符合适用缓刑的法律规定,并有条件不实际执行的不实际,并不代表他的罪行就被轻易的消除,如果因为犯罪再进入司法程序,他之前的犯罪行为还是会作为前科劣迹,对他的定罪量刑造成一定的影响。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