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的构成: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境外的黑社会组织到我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