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公开发布征收土地公告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发布征地公告。
内容: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告。
提醒:征收决定公告是征收方进行征收的时候需要拿出来的文件,如果连这个文件都没有见着,那征收的合法性就不复存在。